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用户名 密码 找回密码?注册帐号 
关键词:
高级搜索红星美凯龙 方北美凯龙 怀特装饰城 华业装饰城 高远装饰城

主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关于2011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诚信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1-05-24 08:57 来源:未知 作者:思梦 点击量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文件
中装协 [2011]017
 
关于2011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诚信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行业信用评价企业、本会会员企业: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和国家更加重视诚信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三届五次会议要求“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最近温家宝总理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强调要在全社会大力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

  建筑装饰行业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自2007年受国务院全国整规办(商务部信用办公室•市场秩序司)的委托,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在本业有序开展信用体系评价工作以来,已经对270家会员企业进行了行业授信,评价结果越来越受到了行业认可、业主重视、政府肯定,并成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三大品牌工作之一。

  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2010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的重点工作:一是着手编制行业诚信建设工作“十二五”规划;二是准备召开第三次行业信用建设工作会议;三是进行2011年度行业信用评价年审复评工作;四是开展2011年(第六批)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五是继续向有关政府部门、相关行业协会、重点工程业主推荐行业信用评价企业。

  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的工作

  1.2011年新申报参评时间施行动态服务和管理,自2011年5月9日起到年底,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均接收企业申报材料。请有条件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成立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加强当地建筑装饰行业的诚信建设工作。

  2.申报企业自我评分后,报属地建筑装饰协会拟申请信用等级。有关地方建筑装饰

  协会按相关文件严格审核企业自我评价,组织当地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家”为主体的专家组独立打分,签署意见盖章后,将企业自我评分拟申请的信用等级和地方协会评价拟申请的信用等级,列表统一报到本会行业信用评价办。

  3.继续执行《关于进行2008年(第三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装协[2008]40号)。按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分为三大类地区,调整“行业信用评价标准”中的年产值、合格工程和企业评优三项指标。

  第一大类地区(4个直辖市和广东、江苏、浙江等7个地区),年产值原有标准不变。合格工程和企业评优,认可当地建筑装饰协会的评价(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分值同全国性、副省级城市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装饰协会相关信用评价。

  第二大类地区(河北、江西、湖北、黑龙江、山东、河南、四川、甘肃、山西和辽宁等10个地区),年产值相应核减20%;合格工程和企业评优,认可当地建筑装饰协会的评价,分值同全国性、副省级城市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装饰协会相关信用评价。

  第三大类地区(内蒙古、吉林、福建、海南、贵州、云南、青海、宁夏、陕西、新疆和西藏等11个地区),年产值相应核减40%;合格工程和企业评优,认可当地建筑装饰协会的评价(如甘肃、温州、厦门的诚信企业),分值同全国性、副省级城市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装饰协会相关信用评价。

  4.加分项安排:慈善捐助、投资教育、见义勇为、参政议政、海外承包等特殊贡献并具有社会重大影响的活动可加到5分(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行业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可加到3分、行业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可加到5分;

  5.企业和协会申报资料,需上报纸质、电子版的各一份,请发至本会行业信用评价办(xinyongpingjia@ccd.com.cn)。

  6.行业信用评价申报表、行业信用评价企业信息报送表、行业信用评价评价标准,请自行从中国建筑装饰网(www.ccd.com.cn)“行业信用评价专题”直接下载。

  二、年审复评工作

  根据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2009年5月12日《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中关于“严格建立对被评价企业的动态管理制度,每年复评”的规定,行业信用评价办决定继续采取“三个相结合——加强行业信用建设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相结合、年审复评与行业服务相结合、座谈会与企业走访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开展好2011年度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年审复评的抽查工作。

  1.自2011年起,本会每年对上一年度通过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企业进行年审复评。

  2.实行地方建筑装饰协会普查、本会行业信用评价办抽查的制度。已经行业授信的企业,需安排专人对2010年度本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请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全面检查,不得瞒报企业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的行为。

  3.2011年5月30日前,企业加盖公章向属地建筑装饰协会申报年审复评。有关地方建筑装饰协会组织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家”为主体的专家组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本会行业信用评价办。

  4.本会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设立企业失信行为投诉和举报专线电话:010-84600935,对通过信用等级评价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动态管理。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处罚的依据: 石家庄装饰装修网

新闻专题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简介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简介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成立于1989年。现有分支机构:石家庄市装饰协会家居装饰委员会。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是经市民政局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地方性、行业性、非盈利

备案号:冀ICP备14011152号-1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官方网站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65号西塔楼601室 电话(传真):0311-86080315 0311-85265315 QQ信箱:3128621966@qq.com 服务热线:15383393938 邮编:050011

Copyright 2008-201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