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为提高我市建筑装饰设计水平,表彰在石家庄装饰行业成绩突出的设计师,激发广大设计人员的创作热情,推出更多更好的优秀设计作品,石家庄市装饰协会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装饰行业百优十佳设计师推介活动。现将有关推介办法通知如下:
一、推介宗旨:
关注石家庄市装饰行业设计师的专业水平, 树立行业先进典型,推动全市装饰行业整体设计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推介机构:
开展装饰行业百优十佳设计师推介活动,由石家庄市装饰协会主办,设计委员会承办,推介活动办公室设在石家庄市装饰协会,具体负责本次推介活动的实施工作。
三、推介对象: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会员企业(建筑装饰、幕墙、智能化、家装企业、设计院、所)的设计人员均可参加推介。
四、推介条件:
1、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
2、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领域(非商业评选)取得优异的成绩。
3、从事建筑装饰、幕墙、智能化、住宅等装饰设计工作5年以上,且在推荐单位工作2年以上,并无任何设计责任事故。
4、努力钻研业务,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计理论和技术,在国内外行业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者出版过专业著作。
5、能够独立或参与完成多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解决各种工程实际问题,所主持或参与的工程获得市级以上设计奖项(非商业评选)。
6、敢于创新,努力学习国内外新技术、新理论、新理念、新方法,不断进行艺术上的追求和探索。
7、2012年装饰行业百优十佳设计师推介活动的优秀设计师不限人数,十佳设计师按照申报优秀设计师总数10%比例申报,公装和家装设计师分别推介。凡在学历、学位、从业业绩、专业理论、科研创新方面有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者,可不受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工作时间的限制。
8、推介2012年百优十佳的设计师可结合2011年业绩一并考虑。
五、推介步骤
1、申报时间:2012年10月1日—11月30日
⑴由其所属单位负责申报和推荐工作,择优选拔,将申报设计师的材料汇总排序,并在规定日期内快递或报送至石家庄市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有关推介工作的各项事宜、推介办法和申报表可从石家庄装饰协会网站www.sjzzsxh.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8号701室 邮编:050000
联系人:梁津瑞
联系电话86080315 传真:86975342 QQ:1668177136
⑵申报资料:
①《2012年石家庄市装饰行业优秀设计师推介申报表》一份,A4纸打印,贴好照片,单独成册。
②申报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获奖工程证书、参与主持工作的相关证明文件、聘用或任命书等各复印一份。申报单位要填写推荐理由并加盖公章。
③所有申报材料统一A4幅面大小,除申报表外其它材料统一竖向装订成册。
④所有申报材料请申报企业自行留底,概不退还。
2、初审和终审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质量,评审工作分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
初审为推介工作的重要环节,由石家庄市装饰协会设计委办公室初审,如不合格将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经过初审确定优秀设计师人选,十佳设计师的评选从优秀设计师人选中选拔产生。
终审由石家庄市装饰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评审结果将在石家庄市装饰协会网站 www.sjzzsxh.com相关栏目公示,公示期后向荣获2012年装饰行业百优十佳设计师推介活动的人员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石家庄市装饰协会召开表彰大会并通过相关媒体和刊物向全社会公布。凡经评审获得2012年装饰行业百优十佳设计师推介活动称号的均需缴纳一定的评审、公示、牌证制作工本费。请各会员企业接此通知,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3、推介工作纪律
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和专家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其相应资格。
对采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装饰行业百优十佳设计师”称号的个人,一经查出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全市通报批评。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
2012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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