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价石家庄市业主“十满意”
品牌家装企业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促进全市装饰行业的健康发展,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装饰行业企业向品牌型发展,同时向广大用户推介质量和信誉好的品牌,从即日起开展石家庄市业主“十满意”品牌家装企业评价活动,此次活动由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家庄市工商局、石家庄市装饰协会主办,石家庄市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承办,石家庄装饰装修网协办。评价活动办公室在石家庄市装饰协会。
一、总则
1、评价石家庄市业主“十满意”品牌家装企业以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开展。
2、本次评价活动坚持以数据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参加评价的企业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4、主办、承办单位对企业提供的材料严格保密,任何经办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传播企业的相关信息。
二、企业排名
评价业主“十满意”品牌家装企业不受名额限制,公布的评价结果以得分多少排名进行公布。
三、评价条件
1、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从事住宅装饰装修的会员企业。
2、石家庄市业主“十满意”品牌家装企业条件为:承诺兑现满意、设计创新满意、合同履行满意、规范施工满意、保证工期满意、质量验收满意、环保达标满意、服务周到满意、价格适中满意、装后服务满意。
3、企业应具有较好的业主口碑和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没有被业主投诉或投诉解决率百分之百的企业。
4、有严重拖欠款、有重大偷漏税、被工商、税务、质监、物价、环保等执法部门通报或处罚的企业,不能参加评价。
5、石家庄市业主“十满意”品牌家装企业评价活动申报的调查表以2011年度为时段。
四、活动流程
企业填表申报﹥数据审核﹥评价审议﹥结果公示﹥颁奖推介宣传。各装饰企业从即日起申报,11月30日停止申报。12月份公布结果。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填写石家庄市业主“十满意”品牌家装企业评价调查表(从石家庄装饰装修网站www.sjzzsxh.com下载),加盖公章报送。填写业主项目数量不少于30户。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获得荣誉奖项证书复印件。
六、评价审议
1、评价资料来源于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反馈信息、各大市场反馈信息、装饰协会掌握的企业信息、业主反馈的信息。
2、评价组成员: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各大市场家装部负责人、装饰协会负责人、业主代表。
3、召开评审会对申报业主“十满意”品牌家装的企业,依据各方面的信息进行评价。
七、结果公示
为使本次活动达到公开、公正、公平的效果,评价业主“十满意”品牌家装企业名单,在石家庄装饰装修网公示七天,然后向社会公布。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造假行为,经查实随即取消评价资格。
八、宣传推介
评价石家庄市业主“十满意”品牌家装企业活动结束后,在2012年12月份召开全行业大会,请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行业负责人为获得“十满意”的品牌家装企业颁发证书并授牌,本次活动除在公众媒体宣传外,同时石家庄装饰装修网为获得“十满意”称号的品牌家装企业专题宣传。
九、评价费用
评价石家庄市业主“十满意”品牌家装企业活动为公益性服务项目,收取费用2000元,用于搜集资料、专家评审费、公示费、制作牌证费等方面的成本支出。参评后如申报企业未能被评为业主“十满意”品牌家装企业只收取评审费500元,其余款项如数退还。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
2012年10月29日
石家庄装饰装修网石家庄市装饰协会官方网站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65号西塔楼601室 电话(传真):0311-86080315 0311-85265315 QQ信箱:3128621966@qq.com 服务热线:15383393938 邮编:050011
Copyright 2008-201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