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用户名 密码 找回密码?注册帐号 
关键词:
高级搜索红星美凯龙 方北美凯龙 怀特装饰城 华业装饰城 高远装饰城

主页 > 法律法规 > 行业标准 >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二)(11)

时间:2011-01-25 09:2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量
            

  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地下水位浅(特别是多雨季节)难以进行土壤氡浓度测量。有些地方土壤层很薄,基层全为石头,同样难以进行土壤氡浓度测量。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测量氡析出率的办法了解地下氡的析出情况。实际上,对室内影响的大小决定于土壤氡的析出率。

  我国目前缺少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方面的深入研究,本规范中所列氡析出率方面的限量值及与土壤氡浓度值的对应关系均是粗略研究结果。待今后积累更多资料后,将进一步修改完善。

  本规范第4.2.2条所说“区域性测定”,系指某城市、某开发区等城市区域性土壤氡水平实测调查,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是一项基础性科研工作,因此,宜专门立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加,最后调查成果应经过科技鉴定并发表,以保证其权威性。

  本规范所说:“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氡测定”系指建筑物单体所在建筑场地的土壤氡浓度测定。

  4.3 材料选择

  4.3.1 按照本规范3.1.1条的规定,无论是I类或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均必须符合表3.1.1的要求。对I类民用建筑工程严格要求是必要的,因此,I类民用建筑只允许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

  4.3.2 提倡Ⅱ类民用建筑也使用A类材料。当A类材料和B类材料混合使用时(实际中很可能发生),应按公式计算的B类材料用量掌握使用,不得超过,以便保证总体效果等同于全部使用A类材料。

  4.3.3 1类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中只能使用E1级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否则室内甲醛浓度很难达到验收要求。

  4.3.4 Ⅱ类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中提倡使用E1级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当使用E2级人造木板时,直接暴露于空气的部位要用涂饰等表面覆盖处理的方法进行处理,以减缓甲醛释放。

  4.3.6 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料或以硝化纤维素为主的树脂,以二甲苯为主溶剂的O/W多彩内墙涂料,施工时挥发大量甲醛和苯等有害物,对室内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我国已将其列为淘汰产品,可以用低污染的水性内墙涂料替代。

  4.3.7 聚乙烯醇缩甲醛胶粘剂甲醛含量较高,若用于粘贴壁纸等材料,释放出大量的甲醛迟迟不能散尽,市场上已经有低污染的胶可以替代。

  4.3.8 粘合木结构所采用的胶粘剂可能会释放出甲醛,游离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0.12mg/m3,其测定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A环境测试舱法进行测定。

  4.3.9 壁布、帷幕等经粘合、定形、阻燃处理后,可能会释放出甲醛,游离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0.12mg/m3,其测定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A环境测试舱法进行测定。

  4.3.10 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会持续释放出污染严重的有害气体,故严禁用于室内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的处理。

  4.3.11 混凝土外加剂中的防冻剂采用能挥发氨气的氨水、尿素、硝铵等之后,建筑物内氨气严重污染的情况将会发生,有关部门已规定不允许使用这类防冻剂。但同样可能释放出氨气的织物和木材用阻燃剂却未引起大家足够重视,随着室内建筑装修防火水平的提高,有必要预防可能出现的室内阻燃剂挥发氨气造成的污染。在市场调查中发现,许多混凝土外加剂(减水剂)的主要成分是芳香族磺酸盐与甲醛的缩合物,若合成工艺控制不当,产品很容易大量释放甲醛,造成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污染。因此,能释放甲醛的混凝土外加剂(减水剂)应对其游离甲醛含量进行控制。

  4.3.12、4.3.13 溶剂型胶粘剂粘贴塑料地板时,胶粘剂中的有机溶剂会被封在塑料地板与楼(地)面之间,有害气体迟迟散发不尽。I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地面承受负荷不大,粘贴塑料地板时可选用水性胶粘剂。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中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自然通风的房间,难以排放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有害溶剂,故在能保证塑料地板粘结强度的条件下,尽可能采用水性胶粘剂。

  4.3.14 脲醛树脂泡沫塑料价格低廉,但作为室内保温、隔热、吸声材料时会持续释放出甲醛气体,故应尽量采用其他类型的材料。

  5 工程施工

  5.1 一般规定

  5.1.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多次重复使用同一设计,为避免由于设计不适当造成大批量装修工程超标,宜先做样板间,并对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

  5.2 材料进场检验

  5.2.2 目前,从全国调查的情况看,天然花岗岩石材的放射性含量较高,并且不同产地、不同花色的产品放射性含量各不相同,因此,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应对放射性指标加强监督,当同种材料使用总面积大于200m2 时,应进行复检。

  5.2.3、5.2.4 每种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均应有能代表该批产品甲醛释放量的检验报告。当同种板材使用总面积大于500m2 时,应进行复检。具体复检用样品数量,由检测方法的需要决定。

  5.2.6 建筑材料或装修材料的环境检验报告中项目不全或有疑问时,应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3 施工要求

  5.3.1 地下工程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盒)、埋设件、预留孔洞等特殊部位是氡气进入室内的通道,因此严格要求。

  5.3.2 当异地土壤的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γ)不大于1.3时,可以使用。此种回填土指标虽比A类建筑材料有所放松,但毕竟是天然的土壤,因此,回填土指标未按A类材料标准严格要求。

  5.3.3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中采用稀释剂和溶剂按国家标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GB 7691第2.1节的规定“禁止使用含苯(包括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不包括甲苯、二甲苯)的涂料、稀释剂和溶剂。”混苯中含有大量苯,故也严禁使用。

  5.3.4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7692—1999第5.2.8条“涂漆前处理作业中严禁使用苯”和第5.2.9条“大面积除油和清除旧漆作业中,禁止使用甲苯、二甲苯和汽油”制定。

  5.3.5、5.3.6 涂料、胶粘剂、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使用后及时封闭存放,不但可以减轻有害气体对室内环境的污染,而且可以保证材料的品质。使用剩余的废料及时清出室内,不在室内用溶剂清洗施工用具,是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的保护室内环境起码的素质。

新闻专题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简介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简介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成立于1989年。现有分支机构:石家庄市装饰协会家居装饰委员会。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是经市民政局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地方性、行业性、非盈利

备案号:冀ICP备14011152号-1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官方网站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65号西塔楼601室 电话(传真):0311-86080315 0311-85265315 QQ信箱:3128621966@qq.com 服务热线:15383393938 邮编:050011

Copyright 2008-201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