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厂房AB1B1B2
高度>24m的单层厂房
高度≤24m的单层、多层厂房B1B1B2B2
无明火的丁类厂房
戊类厂房地下厂房AAB1B1
高层厂房B1B1
高度>24m的单层厂房
高度≤24m的单层、多层厂房B1B2B2B2
32.4.0.2 当厂房的地面为架空地板时,其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32.4.0.3 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等装有贵重机器、仪表、仪器的厂房,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和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2.4.0.4 厂房附设的办公室、休息室等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表32.4.0.1的规定。
附录 A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 A.1 试验方法
32.A.1.1 A级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的规定。
32.A.1.2 B1级顶棚、墙面、隔断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的规定;B2级顶棚、墙面、隔断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的规定。
32.A.1.3 B1级和B2级地面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铺地材料临界辐射通量的测定辐射热源法》的规定。
32.A.1.4 装饰织物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织物 阻燃性能测试垂直法》的规定。
32.A.1.5 塑料装修材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 A.2 等级的判定
32.A.2.1 在进行不燃性试验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材料,其燃烧性能等级应定为A级:
32.A.2.1.1 炉内平均温度不超过50℃;
32.A.2.1.2 试样表面平均温升不超过50℃;
32.A.2.1.3 试样中心平均温升不超过50℃;
32.A.2.1.4 试样平均持续燃烧时间不超过20s;
32.A.2.1.5 试样平均失重率不超过50%。
32.A.2.2 顶棚、墙面、隔断装修材料,经难燃性试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应定为B1级:
32.A.2.2.1 试件燃烧的剩余长度平均值≥150mm。其中没有一个试件的燃烧剩余长度为零;
32.A.2.2.2 没有一组试验的平均烟气温度超过200℃;
32.A.2.2.3 经过可燃性试验,且能满足可燃性试验的条件。
32.A.2.3 顶棚、墙面、隔断装修材料,经可燃性试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应定为B2级:
32.A.2.3.1 对下边缘无保护的试件,在底边缘点火开始后20s内,五个试件火焰尖头均末到达刻度线;
32.A.2.3.2 对下边缘有保护的试件,除符合以上条件外,应附加一组表面点火,点火开始后的20s内,五个试件火焰尖头均末到达刻度线。
32.A.2.4 地面装修材料,经辐射热源法试验,当最小辐射通量大于或等于0.45W/cm2时,应定为B1级;当最小辐射通量大于或等于0.22W/cm2时,应定为B2级。
32.A.2.5 装饰织物,经垂直法试验,并符合表32.A.2.5中的条件,应分别定为B1和B2级。
装饰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判定期 表32.A.2.5
级别损毁长度 (mm)续燃时间 (s)阻燃时间 (S)
B1≤150≤5≤5
B2≤200≤15≤10
32.A.2.6 塑料装饰材料,经氧指数、水平和垂直法试验,并符合表32.A.2.6中的条
件,应分别定为B1和B2。
塑料燃烧性能判定 表32.A.2.6
级别氧指数法水平燃烧法垂直燃烧法
B1≥321 级0 级
B2≥271 级1 级
32.A.2.7 固定家具及其他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其试验方法和判定条件应根据材料的材质,按本附录的有关规定确定。
附录 B 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
表 B
材料 类别级别材料举例
各部位材料A花岗石、大理石、水磨石、水泥制品、 混凝土制品、石膏板、石灰制品、粘土制品、 玻璃、瓷砖、马赛克、钢铁、铝、铜合金等
顶 棚 材 料B1纸面石膏板、纤维石膏板、水泥刨花板、 矿棉装饰吸声板、玻璃棉装饰吸声板、珍珠岩装饰吸声板、难燃胶合板、难燃中密度纤维板、 岩棉装饰板、难燃木材、铝箔复合材料、难燃酚醛胶合板、铝箔玻璃钢复合材料等
墙 面 材 料B1纸面石膏板、纤维石膏板、水泥刨花板、矿棉板、玻璃棉板、珍珠岩板、难燃胶合板、难燃中密度纤维板、防火塑料装饰板、难燃双面刨花板、多彩涂料、难燃墙纸、难燃墙布、难燃仿花岗石装饰板、 氯氧镁水泥装配式墙板、难燃玻璃钢平板、 PVC 塑料护墙板、阻燃模压木质复合板材、彩色阻燃人造板、难燃玻璃钢等
B2各类天然木材、木制人造板、竹材、纸制装饰板、装饰微薄木贴面板、印刷木纹人造板、塑料贴面装饰板、聚脂装饰板、复塑装饰板、塑纤板、胶合板、塑料壁纸、无纺贴墙布、墙布、复合壁纸、天然材料壁纸、人造革等
地面 材料B1硬 PVC 塑料地板、水泥刨花板、水泥木丝板、氯丁橡胶地板等
B2半硬质 PVC 塑料地板、 PVC 卷材地板、木地板氯纶地毯等
装饰 织物B1经阻燃处理的各类难燃织物等
B2纯毛装饰布、纯麻装饰布、经阻燃处理的其他织物等
其 他 装 饰 材 料B1聚氯乙烯塑料、酚醛塑料、聚碳酸酯塑料、聚四氟乙烯塑料。三聚氰胺、脲醛塑料、硅树脂塑料装饰型材、经阻燃处理的各类织物等。另见顶棚材料和墙面材料内中的有关材料
B2经阻燃处理的聚乙烯、聚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玻璃钢、化纤织物、木制品等
石家庄市装饰协会官方网站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65号西塔楼601室 电话(传真):0311-86080315 0311-85265315 QQ信箱:3128621966@qq.com 服务热线:15383393938 邮编:050011
Copyright 2008-2015 版权所有